公司简介

海南正凯律师事务所创办于1993年6月8日,系经海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海口市司法局直属律师事务所。 本所开办人主任李武平律师,1993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,已近20年。2002年被司法部、中国残联授予“全国助残维权先进个人”称号;2004年被司法部授予“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”称号。2008年被海口市司法局评为“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”称号。 2009年被海南省律师公证协会党委评为“2008-2009年度优先共产党”称号。 2009年被海口市司法局直属机关委员会评为“优秀共产党员”。 2010年6月被中共海口市司法局直属机关委员会评为“2010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”。任海南省侨联法顾委律师团成员、中共海口市直管律师事务所第一联合党支部书记,首届中国热带国际休闲文化节首席法律顾问。 本所现有20余名律师,汇集了全国各大知名院校培养的专业人才,他们毕业于北京大学、中国政法大学、西南政法大学、华东政法大学、西北政法大学、海南大学法学院和上海海运学院、大连海事大学等著名院校,精通专业知识,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,有丰富的办案经验,认真、负责,成功承办了数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。本所有由爱岗敬业的律师助理、行政人员组成的专业服务团队。 本所在专业结构上,形成专业化分工的服务体系,设置了民事、刑事、婚姻家庭、建设工程、房地产、公司事务、知识产权、海商海事、金融、法律顾问、行政、涉侨涉外、综合业务部等13个专业部及客服中心,并聘请了著名法律院校和社会各界专家为本所的顾问。 本所律师以弘扬正义、扶助弱贫为荣,2002年、2004年李武平律师被司法部、中国残联授予“全国助残维权先进个人”、“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”; 2006年杨浩律师被海口市人民政府评为“全市普法先进个人”、王康庭律师被海口市司法局评为“全市优秀律师”; 2007年郝良存、刘伟律师被海南省监狱管理局、海南省法律援助中心评为“全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”;2007年被海南省监狱管理局、海南省法律援助中心评为“法律援助先进律师事务所”集体荣誉称号。 本所成立十年来,始终奉行“客户第一,诚信第一”的服务理念,以专业知识服务于社会各界,积极投身于特区法制建设,认真负责地办好每一宗案件。 本所律师收费标准;严格执行海南省发改厅、海南省司法厅琼发改收费[2006]1754号《海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和《海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》的规定。   我们的服务承诺:尽最大努力满足客户对法律服务的需求。

详细信息

店铺全称:

海南正凯律师事务所

成立日期:

1993-11-04

所属地区:

海南省-海口市-秀英区

店铺类型:

商业服务机构

店铺简介:

海南正凯律师事务所创办于1993年6月8日,系经海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海口市司法局直属律师事务所。

本所开办人主任李武平律师,1993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,已近20年。2002年被司法部、中国残联授予“全国助残维权先进个人”称号;2004年被司法部授予“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”称号。2008年被海口市司法局评为“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”称号。 2009年被海南省律师公证协会党委评为“2008-2009年度优先共产党”称号。 2009年被海口市司法局直属机关委员会评为“优秀共产党员”。 2010年6月被中共海口市司法局直属机关委员会评为“2010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”。任海南省侨联法顾委律师团成员、中共海口市直管律师事务所第一联合党支部书记,首届中国热带国际休闲文化节首席法律顾问。

本所现有20余名律师,汇集了全国各大知名院校培养的专业人才,他们毕业于北京大学、中国政法大学、西南政法大学、华东政法大学、西北政法大学、海南大学法学院和上海海运学院、大连海事大学等著名院校,精通专业知识,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,有丰富的办案经验,认真、负责,成功承办了数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。本所有由爱岗敬业的律师助理、行政人员组成的专业服务团队。

本所在专业结构上,形成专业化分工的服务体系,设置了民事、刑事、婚姻家庭、建设工程、房地产、公司事务、知识产权、海商海事、金融、法律顾问、行政、涉侨涉外、综合业务部等13个专业部及客服中心,并聘请了著名法律院校和社会各界专家为本所的顾问。

本所律师以弘扬正义、扶助弱贫为荣,2002年、2004年李武平律师被司法部、中国残联授予“全国助残维权先进个人”、“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”; 2006年杨浩律师被海口市人民政府评为“全市普法先进个人”、王康庭律师被海口市司法局评为“全市优秀律师”; 2007年郝良存、刘伟律师被海南省监狱管理局、海南省法律援助中心评为“全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”;2007年被海南省监狱管理局、海南省法律援助中心评为“法律援助先进律师事务所”集体荣誉称号。

本所成立十年来,始终奉行“客户第一,诚信第一”的服务理念,以专业知识服务于社会各界,积极投身于特区法制建设,认真负责地办好每一宗案件。

本所律师收费标准;严格执行海南省发改厅、海南省司法厅琼发改收费[2006]1754号《海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和《海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》的规定。

  我们的服务承诺:尽最大努力满足客户对法律服务的需求。

专长:

住宅公寓

联系人:

李武平

联系电话:

0898-68557005

传    真:

联系手机:

邮政编码:

电子邮件:

ZK.lawyer@163.com

QQ:

32652312318

联系地址:

海南省-海口市-秀英区 中国.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大道CMEC(中机)大厦13楼1308室(省交通银行对面)

公司网址:

手机装修E站通:m.zsezt.com 浙ICP备08100247号